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证券代码:600784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三月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相关文件。
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目录
公司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7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8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0
第二节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1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及批准情况................................................................... 11
二、本次交易的价款支付和交割情况............................................................... 1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3
四、重组实施期间人员更换及调整情况........................................................... 13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4
六、相关合同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4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4
第三节中介机构独立性意见 ......................................... 15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5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15
第四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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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一、备查文件....................................................................................................... 16
二、备查地点...............................................................................................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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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鲁银投资、上市公司、公司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盐业、交易对方 指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基准日 指 2018年6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年12月31日
肥城精制盐厂 指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岱岳制盐 指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东岳盐业 指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
东方海盐 指
司之一
寒一有限 指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鲁晶制盐科技 指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山东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
鲁盐经贸 指
司之一
山东盐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电子商务 指
之一
鲁晶实业 指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肥城精制盐厂、东岳盐业、岱岳制盐、东方海盐、寒
标的公司 指 一有限、鲁晶制盐科技、电子商务、鲁盐经贸、鲁晶
实业
肥城精制盐厂100%股权、东岳盐业100%股权、岱岳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转让 制盐100%股权、东方海盐100%股权、寒一有限100%
指
标的 股权、鲁晶制盐科技60%股权、电子商务100%股权、
鲁盐经贸100%股权、鲁晶实业60%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鲁银投资与山东盐业于2018年12月25日签署的《产权
《产权交易合同》 指
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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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 鲁银投资与山东盐业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的《产权
指
同》 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
鲁银投资与山东盐业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的《盈利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预测补偿协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出具的《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18]0010361号)、《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63号)、《山东岱
岳制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62
号)、《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8]0010364号)、《山东寒亭第一盐场
《审计报告》 指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66号)、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8]0010365号)、《山东盐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70号)、《山东
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8]0010368号)、《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 0010369号)合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
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出具的《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
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股权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18]第1993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
转让其持有的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992号)、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岱岳
制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18]第1991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
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
司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18]第1995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让其持有的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990号)、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山东鲁晶制
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999号)、《山东省盐业
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山东盐业集团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
评报字[2018]第1998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
司拟转让持有的山东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有限公司股
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18]第1997号)、《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
让持有的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996号)
合称
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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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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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山东盐业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
牌转让的肥城精制盐厂 100.00%股权、岱岳制盐 100.00%股权、东岳盐业 100.00%
股权、东方海盐 100.00%股权、寒一有限 100.00%股权、鲁晶制盐科技 60.00%股
权、电子商务 100.00%股权、鲁盐经贸 100.00%股权、鲁晶实业 60.00%股份。
挂牌转让公告期满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认鲁银投资为本次挂牌转让资产
肥城精制盐厂 100.00%股权、岱岳制盐 100.00%股权、东岳盐业 100.00%股权、
东方海盐 100.00%股权、寒一有限 100.00%股权、鲁晶制盐科技 60.00%股权、电
子商务 100.00%股权、鲁盐经贸 100.00%股权、鲁晶实业 60.00%股份的受让方。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山东盐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
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山东盐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
合同》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公示信息,标的资产挂牌底价合计 133,186.60 万元,
上市公司竞买摘牌及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为 133,186.6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资产 挂牌价格(万元) 成交价格(万元)
1 肥城精制盐厂 100%股权 22,950.13 22,950.13
2 岱岳制盐 100%股权 38,918.33 38,918.33
3 东岳盐业 100%股权 21,362.73 21,362.73
4 东方海盐 100%股权 21,703.67 21,703.67
5 寒一有限 100%股权 22,380.85 22,380.85
6 鲁晶制盐科技 60%股权 1,469.72 1,469.72
7 电子商务 100%股权 841.67 841.67
8 鲁盐经贸 100%股权 2,379.05 2,379.05
9 鲁晶实业 60%股份 1,180.45 1,180.45
合计 133,186.60 133,186.60
本次交易完成后,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将成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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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一。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一)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标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及其最终选取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标的资产 评估价值 评估方法
1 肥城精制盐厂 100%股权 22,950.13 收益法
2 岱岳制盐 100%股权 38,918.33 收益法
3 东岳盐业 100%股权 21,362.73 收益法
4 东方海盐 100%股权 21,703.67 收益法
5 寒一有限 100%股权 22,380.85 收益法
6 鲁晶制盐科技 60%股权 1,469.72 收益法
7 电子商务 100%股权 841.67 资产基础法
8 鲁盐经贸 100%股权 2,379.05 资产基础法
9 鲁晶实业 60%股份 1,180.45 资产基础法
合计 133,186.60
注:肥城精制盐厂 100%股权和东岳盐业 100%股权评估价值均未考虑尚未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的影响,
具体参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五节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
“一、本次交易评估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作价情况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公示信息,标的资产挂牌底价合计 133,186.60 万元,
上市公司竞买摘牌及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为 133,186.6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资产 挂牌价格(万元) 成交价格(万元)
1 肥城精制盐厂 100%股权 22,950.13 22,950.13
2 岱岳制盐 100%股权 38,918.33 38,918.33
3 东岳盐业 100%股权 21,362.73 21,362.73
4 东方海盐 100%股权 21,703.67 21,703.67
5 寒一有限 100%股权 22,380.85 22,380.85
6 鲁晶制盐科技 60%股权 1,469.72 1,469.72
7 电子商务 100%股权 841.67 8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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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8 鲁盐经贸 100%股权 2,379.05 2,379.05
9 鲁晶实业 60%股份 1,180.45 1,180.45
合计 133,186.60 133,186.60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上市
公司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
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
转让价款支付给山东盐业。
对于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交易双方进一步确认并同意:
1.保证金: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上市公司预缴的 39,650.00 万
元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转让价款;
2.预留价款:山东盐业同意,在产权转让价款中,预留 20,000 万元价款,作
为山东盐业在《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第六条第 4 款相关义务及责任的
担保,山东盐业应自收到产权交易中心汇入的产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将 20,000 万元价款汇入以山东盐业名义开立的山东盐业、上市公司及银行
三方共管账户。共管账户产生的孳息由山东盐业享有。
自肥城精制盐厂和东岳盐业办理完毕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事项,取得换发后
的采矿许可证,且相关采矿权价款、该等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及费用支付完毕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配合山东盐业解除上述银行共管。山东盐业进
一步同意,在上述银行共管账户解除前,对于山东盐业在《产权交易合同》及《产
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的其他相关义务及责任,该等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山东盐业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应承担的审
计基准日之前未反映在《审计报告》中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向上市公司
补偿的过渡期内亏损或减少的净资产、相关标的公司未充分计提的相关费用、标
的公司遭致且应由山东盐业承担的相关损失、费用等,上市公司亦有权选择将该
等款项由预留的 20,000 万元价款中扣除,如预留价款不足以涵盖山东盐业应承
担的相关费用,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山东盐业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且视为上市公
司已履行完毕该部分预留价款退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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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37,571.05 万元,占
鲁银投资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 155,309.80 万元的比例为
88.58%,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价均为现金支付,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山东盐业,其在本次交易前后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变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根
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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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及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8 年 6 月 8 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意见》,原则同意鲁银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同意
鲁银投资以现金方式购买山东盐业部分权属企业股权;
(3)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鲁银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鲁银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6 月 19 日,山东盐业通过董事会决议,经审议同意山东盐业
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以经山东盐业
审核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
(2)2018 年 9 月 21 日,山东盐业通过董事会决议,经审议确认标的公司
股权清产核资结果、审计结果及评估结果;
(3)2018 年 9 月 22 日和 2018 年 9 月 25 日,本次挂牌的标的公司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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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估结果经山东盐业备案。
(4)2018 年 11 月 1 日,山东盐业通过董事会决议,经审议同意将其新受
让的岱岳制盐 21.62%股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二、本次交易的价款支付和交割情况
(一)价款支付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了 39,650.00 万元保证
金,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 39,650.00 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
价款,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将剩余的 93,536.60 万元交易价款支付给山东
产权交易中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已将 133,186.60 万元交易价款扣除
相关手续费后支付给山东盐业;20,000 万元预留价款也已汇入由山东盐业、鲁银
投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管的三方共管账户内。
(二)工商变更情况
1、 2019 年 2 月 26 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肥城精制盐厂股东变
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肥城精制盐厂已办理完毕股
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肥城精制盐厂 100%股权。
2、 2019 年 3 月 5 日,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东岳盐业股东
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东岳盐业已办理完毕股权
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东岳盐业 100%股权。
3、 2019 年 3 月 11 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岱岳制盐股东变更的
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岱岳制盐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岱
岳制盐 100%股权。
4、按照山东盐业《关于设立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并进行实体
化运营的批复》(鲁盐企管[2017]27 号),山东盐业将寒一有限 100%股权划转
至东方海盐名下,并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划转相关工商变更手
续,寒一有限成为东方海盐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东方海盐股东变更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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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东方海盐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
变更手续,公司取得东方海盐 100%股权,并通过东方海盐取得寒一有限 100%
股权。
5、 2019 年 3 月 20 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鲁
晶制盐科技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鲁晶制盐
科技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鲁晶制盐科技 60%股权。
6、 2019 年 3 月 14 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电子商务股东变更的
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
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电子商务 100%股权。
7、 2019 年 3 月 13 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鲁盐经贸股东变更的
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鲁盐经贸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
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取得鲁盐经贸 100%股权。
8、根据鲁晶实业向公司出具的《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
书》和《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已成为鲁晶实业的股东,
取得鲁晶实业 60%股份。
(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原由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享有和承担的
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但《审计报告》未反映的审
计基准日之前的标的公司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均最终由交易对方负责处理和承
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四、重组实施期间人员更换及调整情况
本次重组期间,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2018 年 9 月 11 日,监事石本军先生和刘长菊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监事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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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13 日,董事苏爱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其他职
务;
2018 年 10 月 16 日,经鲁银投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
请张玉才先生为鲁银投资董事,聘请张禹良先生和王亚斌先生为鲁银投资监事。
上述人员调整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人员更换及调整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合同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的主要合同及承诺已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合同及
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不存在重大实质性违反合同约定及承诺的
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
理完毕,交易对价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但《产权交易合同》第八条及《产权交易
合同之补充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相关事项尚未完成,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相关
风险已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
露。在交易各方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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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中介机构独立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中泰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合法、有效地办理完成过户,相关实
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重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资金占用和
违规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和承诺主体不存在重大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情
形。相关的后续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顾问,发表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
续,上市公司已支付完毕产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相关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鲁银投资已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
承诺的前提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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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1:00,下午 15:00—17: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
联系电话:0531-82024156
传真:0531-82024179
联系人:刘方潭、刘晓志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系电话:0531-68889188
传真:0531-68889222
联系人:刘建增、宁文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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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
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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