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19-03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
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
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为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9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
于 2020 年 3 月末全部转股和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况。前述发
行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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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332.59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
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
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8.1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19 年 4 月 29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
价与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
正。
7、假设公司 2019 年、2020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8 年持平。假设公司 2019 年分红于
2019 年 7 月实施完毕;2020 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与 2019 年持平,为 9,178.55 万
元,于 2020 年 7 月实施完毕。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或现金分红计划,不构
成公司盈利预测或现金分红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分红情况受国家政策、
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参照目前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
后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按照 30,349.89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的 15%)模拟测算可
转债发行后、转股前计入权益部分的价值,按照 171,982.70(募集资金总额的 85%)
万元模拟测算可转债全部转股时由债权部分转入权益部分的价值。该数据仅供测
算摊薄即期回报时参考使用,实际发行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
时的利息条款、折现率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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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2020.12.31
项目 2019 年度 截至 2020 年 12 2020 年 3 月末
/2019.12.31 月末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152,975.80 152,975.80 177,955.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92,218.47 92,218.47 92,218.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3,273.47 63,273.47 63,273.47
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969,587.45 1,082,977.25 1,082,977.25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082,977.25 1,166,017.17 1,337,999.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60 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41 0.41 0.3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5% 8.20% 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21% 5.62% 5.04%
益率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
相应增加;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
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
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
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
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
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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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渭南市华州区教育文体基础设施
PPP 项目”、“华阴市文化体育运动中心 PPP 项目”、“安义县北外环路工程及
潦河南岸旧城改造安置房一期 PPP 项目”、“晋江市国际会展中心 PPP 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文体基础设施 PPP 项目”、“华阴市文化体育运动中
心 PPP 项目”、“安义县北外环路工程及潦河南岸旧城改造安置房一期 PPP 项
目”、“晋江市国际会展中心 PPP 项目”已签署正式合同,均属于公司的主营
业务,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发展方向,两个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 PPP
领域的市场影响力,有助于公司继续转型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财务结
构,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
障。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设有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明城”)
与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投”)分别负责 PPP 业务市场拓
展、融资投资与 PPP 项目标后建设运营管理,目前公司从事 PPP 业务的专业人
员超过 600 人,覆盖了 PPP 业务研究规划、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及大数据
分析等各环节。公司拥有国家发改委 PPP 专家库专家 8 位,财政部 PPP 专家库
专家 9 位,是双库专家人数最多的社会资本之一。在 PPP 项目执行中,公司均
配备了项目经理,统筹负责项目从投标立项、融资安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
整个流程。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为区域性建筑龙头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建筑施工业务,拥有房屋
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
级资质等一系列的专业资质。公司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为公司承接工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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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精装饰等各类复杂的建筑施工项目提
供了坚实的基础。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公司连续荣登《财
富》中国 500 强,并连续 15 年入选“中国承包商 80 强”,连续 26 年名列全国
进沪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三。公司在全国各地成功打造出多个高品质建筑工
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共计 34 项,创建省级以上文明工地和优秀集
体 15 项,其中陈家镇动迁安置房等四个项目荣获 2017 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白
玉兰”奖,老西门中华新城项目荣获“白玉兰奖观摩工程”荣誉称号。
3、市场储备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中标 PPP 项目共 70 项,中标总投资额 826.32
亿元,项目地覆盖全国 1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项目涉及会展、市政、水利、
公路、学校等多种类型,保持在全国民营企业中排名前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
投入的 PPP 项目均已签署了 PPP 项目合同,详细约定了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
以及政府部门的付费义务,不存在相关市场风险。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情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施
2018 年公司新承接的业务中,PPP 业务量的比重仍超过 50%,全年新承接
业务 205.69 亿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中标 PPP 项目共 70 项,中
标总投资额 826.32 亿元,项目地覆盖全国 1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项目涉及
会展、市政、水利、公路、学校等多种类型,保持在全国民营企业中排名前列。
同时,在以母公司为主体、龙元明城和杭州城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基础上,
公司控股或参股成立了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元市政养护(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运营机构,并与国内其他专业运营
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了“一体两翼+N 专业公司”的格局,为公司在 PPP 重
运营的新时代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同样保持稳健发展,2018 年新承接业务 165.82 亿
元。2018 年,公司重点推进总承包管理的转型发展和制度创新,出台有针对性
的管理制度,通过转变管理模式、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团队能力、完善组织架构、
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等措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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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财
务风险、原材料及劳务价格波动风险、施工质量风险、项目履约风险、回款风险
等等。为应对风险,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密切关注上下游行业的变化趋势,不
断地调整与改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用最短的时间来适应变化。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尽可能确保募投项目尽
快推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
式,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
营运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并根据具体的业务开展
进度,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和调度机制,合理安排营运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
以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和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
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
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
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照 PPP 合同的要求实现项目的建
设及运营,获得规划的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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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升公司质量,实现股
东价值的最大化。
4、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9 年-2021 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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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
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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