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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二十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證信a股 ·  2019/09/27 07:06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 银亿

债券简称:H5 银亿 01、H6 银亿 04、H6 银亿 05、H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308.SZ、112404.SZ、112412.SZ、112433.SZ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二十七次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一九年九月

重 要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

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公司”、“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

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

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51),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并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复牌恢复交易。实施风险警示的起

始日为 2019 年 5 月 6 日,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银亿股份”变更为“ST 银亿”,

股票代码仍为“000981”。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

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5),“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作为特定债券,债券简称

由“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相应变更为“H5 银亿

01”、“H6 银亿 04”、“H6 银亿 05”和“H6 银亿 07”,债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现债券简称:H5 银亿 01)的发行,发行金额 3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兑付“15 银亿 01”2018 年回售本金,未回

售部分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原债券简称:“16

银亿 04”、债券代码:112404,现债券简称:H6 银亿 04)的发行,发行金额 7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公司未能按时足

额兑付“16 银亿 04”2019 年回售本息及未回售部分利息。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原债券简称:“16

银亿 05”、债券代码:112412,现债券简称:H6 银亿 05)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豁免加速到期,但存在发行人未

能按照会议议案按期完成全部相应资产质押登记手续的情况;另公司未能按时足

额兑付“16 银亿 05”2019 年回售本息及未回售部分利息。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7”、债券代码:112433,现债券简称:H6 银亿 07)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

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豁免加速到期,但存在发行人未能

按照会议议案按期完成全部相应资产质押登记手续的情况;另公司未能按时足额

兑付“H6 银亿 07”2019 年回售本息及未回售部分利息。

二、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原告”)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涉诉资料,其中原告新时代证券的诉讼请

求为:

1.判令发行人立即向原告支付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2.判令发行人立即向原告赔偿利息损失,以人民币 2,000 万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7.28%计算,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人民币 74.60 万元,其后利息仍在本项诉讼请求范围之内;

3.判令发行人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 2,000 万元为基数,按日息万分

之一计算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

人民币 37.40 万元,其后违约金仍在本项诉讼请求范围之内;

4.判令发行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以上第 1-3 项诉讼请求暂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

2,11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2019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

共计 22 笔,涉及金额 42,708,888.35 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29%),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 13

笔,涉及金额 9,664,893.85 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比例为 0.07%)。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

同常规纠纷。

根据该公告内容,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判决结果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原文(公告编号:2019-185)。

(二)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有偿收回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7),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银亿房产”)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与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呼

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

如下:

1.双方同意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以有偿方式收回四宗共计 620 亩

(宗地编号:090040565000 号、090040566000 号、090040567000 号、090040568000

号)建设用地。

2.此协议签订后,后续办理土地收回手续由双方及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海

拉尔区分局具体办理。

3.就土地收回后续处置事宜,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双方应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呼伦贝尔银亿房产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返还土地出让金或置换同等价值土地等方式进行返还,并应在该期限前签署

相应的协议。

根据该公告内容,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未在上述收回地块上进行

土建工程建设,并将根据后续收回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原文(公告编号:2019-187)。

(三)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公告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9 月 25 日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9-188),公告表明由于公司工作人员核对疏忽,导致该定期报告中涉及“首

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的部分内容出现差错,故对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64)、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171)

和《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172)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1.《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由“不适用”改为“适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

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00,000.00 债权投资 15,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8,001,82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88,001,824.00

(2)对“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之“债权投资”和“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科目更正:

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财会〔2019〕6 号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19,435,639.6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453,272,067.53

应收账款 1,333,836,427.88

应付票据 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92,640,815.86

应付账款 2,092,640,815.8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00,000.00 债权投资 15,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8,001,82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88,001,824.00

2.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财会〔2019〕6 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

整前期比较数据,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 应收票据 119,435,639.65

1,453,272,067.53

账款 应收账款 1,333,836,427.88

应付票据及应付 应付票据 0

2,092,640,815.86

账款 应付账款 2,092,640,815.86

可供出售金融资

558,001,82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58,001,824.00

产〔注〕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00,000.00 债权投资 15,000,000.00

〔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行人也已同时披露,

敬请投资者查阅。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原文(公告编号:2019-1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招商证券

作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并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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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