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6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及继续注册 DFI 的议
案》,批准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请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山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786 号),出具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
公司债券。
2.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
成。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
进行。
4.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5.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