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的议案》。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四)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
补充流动资金周转;
(五)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日(含 270 日);
(六)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
确定;
(八)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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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承销商: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
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十)担保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担保机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
关联主体为本次发行增信担保。
(十一)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正宇先生,从维护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
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确定担保相关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
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选聘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
必要的手续;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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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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