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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关于出售资产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中路股份:關於出售資產議案豁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20/01/03 11:00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将公

司持有的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内物联)部分股权以其当前估值人民币

6.5 亿元出让:以人民币 6,500 万元向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金浦国调)协议出让其 10%股权;以人民币 1,982.5 万元向上海澍临商务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协议出让其 3.05%股权。本次出售交易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此次

交易对手方金浦国调、澍临商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临时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0-001)、《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告》(临

2020-003)。

此次交易或将产生收益 3,863 万元,达到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6.79 万元的

76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3 条(三)之规定“交

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定将此次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 元,依据上市规则第 9.6 条之规定“交

易仅达到第 9.3 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

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 9.3 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规定”,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