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银行
股票代码:601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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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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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一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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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北京银行 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书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式减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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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72634219X5
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餐饮、住宿(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
房;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
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主要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出租商业用房;货
物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
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自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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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傅 军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张必书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刘 静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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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上市场所 公司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
新华联控股 61.17%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620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
新华联控股 9.62%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331
司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
新华联控股 9.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499
限公司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
新华联控股 14.71%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1058
限公司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8.46%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1577
有限公司 司
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1.53%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1577
贸易有限公司 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29.20% 香港联交所 0189
公司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40.93% 香港联交所 0472
公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5.03% 香港联交所 0472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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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因新华联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
期)已进入换股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此期间因债券持有人换股而导
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
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北京银行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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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北京银行 260,488,420 股股份(占北京银
行总股本的 1.23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新华联控股
大宗交易 3月6日 5.34 260,488,420 1.23%
有限公司
合计 5.34 260,488,420 1.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银行股份 1,217,828,682
股,占北京银行总股本的 5.7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北京银行股份 957,340,262 股,占北京银行总股本的 4.5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存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总数 质押/冻结 质押/冻结比
名称 股份性质
(股) (股) 例
无限售条件
新华联控股 523,175,917 523,175,916 2.48%
流通股
9
持股总数 担保及信托 担保及信托
名称 股份性质
(股) (股) (比例)
新华联控股-光
大证券-19 新 无限售条件
434,164,345 434,164,345 2.05%
控EB 担保及信 流通股
托财产专户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冻结、
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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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19 新华 EB,债券代码:137078)交换为 559,842,519 股北京股票,
占北京银行总股本的 2.65%。2020 年 2 月 26 日-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
出 31,817,542 股,占北京银行总股本的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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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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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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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北京市
称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北京银行 股票代码 601169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
信 息 披 露 义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
义务人注
务人名称 司 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
有□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行动人
化 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1,217,828,682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5.76%
已发行股份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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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260,488,420 股
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232%
有权益的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957,340,262 股
份数量及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4.53%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
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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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
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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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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