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 杰赛债 债券代码:149013.SZ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 381 号)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0 年 3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以及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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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652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杰赛债
债券代码:149013
债券期限:3 年期
发行规模: 4 亿元
债券票面利率:5.48%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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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止。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前述日
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
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
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上市交易场所:深交所。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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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公告了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2020 年 2 月 13 日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关于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普、朱海江、叶桂梁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0]20 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一是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杰赛科技对相关新开
发客户未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二是资金活动管控不到位。杰赛科技曾发生
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导致公司发生资金损失的问
题。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第五条、《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第 7 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等规定。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杰赛科技
对深圳市八羽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羽韵”)的 2734.04 万元应收账款
处于逾期状态。此前,八羽韵曾于 2017 年向公司背书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并
曾两批次向公司出具及背书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均无法兑付。杰赛科技对上述
应收账款仅按照账龄计提 10%坏账准备,而未根据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合理
估计坏账情况,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
定。上述问题导致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原普作为杰赛科技时任董事长,朱海江作为公司时任总裁,叶桂梁作为公司
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
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所
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在特殊复杂情况中如何从不同角度审视风险事项及应如何采
取更加谨慎措施的问题。近期,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
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
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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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质量。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
项,中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
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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