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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且变动达到1%的公告

東旭光電:關於公司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動減持且變動達到1%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20/03/11 12:00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0-00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且变动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

团”)的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

所持公司股份被部分平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通过函询

宝石集团及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后获悉,宝石集团持股数量发生变动。因宝石集团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南证券”)进行的两融业务到期而未获展期,西南证券部分平仓以偿

还两融到期负债,导致宝石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

由于宝石集团上述被动减持,致使其与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旭科技”)持有的东旭光电股份减少比例合计达到 1.02%。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住所

9 号 2 号楼 266 室(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 股票代码 00041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股东名称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B 股等)

东旭科技 A股 439.21 0.08

宝石集团 A股 5,365.83 0.94

合 计 5,805.04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506.41 15.97 91,506.41 15.97

其中:无限售条

东旭集团 56,305.73 9.83 56,305.73 9.8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00.68 6.14 35,200.68 6.14

合计持有股份 439.21 0.08 0 0

其中:无限售条

东旭科技 439.21 0.08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3,238.22 5.80 27,872.39 4.86

其中:无限售条

宝石集团 33,238.22 5.80 27,872.39 4.8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东旭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125,183.84 21.85 119,378.80 20.83

及其一致

其中:无限售条

行动人宝 89,983.16 15.71 84,178.12 14.69

件股份

石集团

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00.68 6.14 35,200.68 6.1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本次被动减持前后公司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截至宝石集团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247,446,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7%。

截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3,787,9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3%,其中宝石集团持有公司 278,723,8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宝石集团不再属于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减持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

措施。

本次宝石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

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股东宝石集团此次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公司已函告其相关规定及后

续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宝石集团表示后续将根据规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宝石集团本次减持不存在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3、宝石集团本次减持不涉及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

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的情形。

4、本次宝石集团被动减持系因两融业务到期未获展期所致,后续不排除因该

原因继续被动减持东旭光电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宝石集团在西南证券的

两融业务后续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表。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