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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金融投資:(I) 延遲寄發通函;(II) 經修訂預期時間表以及變更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間及記錄日期;及(III) 有關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三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供股的補充協議

香港交易所 ·  2020/11/2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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