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見聞
7月21日週五,爲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發改委聚焦汽車、電子產品連發兩份文件,分別是《關於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和《關於促進電子產品消費的若干措施》。
隨後,發改委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促進汽車、電子產品消費相關政策情況。具體來看,包括以下要點:
優化限購管理的政策 降低新能源車購置使用成本
從消費者購車、用車角度出發,《汽車措施》提出,優化限購管理的政策,降低新能源車購置使用成本。
發改委指出,今年以來積極協調有關限購地區,結合實際,鼓勵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購車指標投放,實施城區、郊區指標的差異化政策,儘早下達全年購車指標,加快投放的進度,更好滿足居民的汽車購買出行需求。此外,進一步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降低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成本方面,例如,爲解決居民廣泛存在的“安樁”難問題,《汽車措施》提出推動提供充電樁單獨裝表立戶服務,並通過免收需量(容量)電費降低運營商經營成本。
車輛合理報廢換新蘊藏着巨大需求 進一步增強消費者二手車的交易信心
發佈會強調了二手車市場的重要性,發改委就業司副司長常鐵威指出,推動車輛的合理更新。車輛合理報廢換新蘊藏着巨大需求,乘用車從國三標準向國四標準切換在全國推廣已經十年,相關車輛都已經進入集中報廢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銀鼓勵車輛報廢換新。
同時,二手車的交易市場潛力大,但居民的顧慮也不少、市場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我們會同有關部門,要合理增加對二手車平台企業的抽檢頻率,抽檢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以此進一步增強消費者二手車的交易信心。文件還部署了對取消二手車限遷、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等已出臺政策的進一步督促落實,着力打破“玻璃門”“隱形門檻”等現象。
對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提出更高要求 積極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模式試點
《汽車措施》對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確提出支持適宜地區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採購新能源汽車,推動新能源汽車採購佔比逐年能有所提高。
考慮到換電模式需要較強規模效應,確有一定特殊優勢,要求公共領域可以先行先試,積極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模式的試點,但也要持續推動換電基礎設施相關標準制定,增強兼容性、通用性。
值得注意的是,換電模式的底層邏輯是“車電分離”,而車電分離模式同時又是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推動汽車消費的重要方式。
編輯/Jeff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