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實華(000637.SZ)發佈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茂名石化實華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具體情況如下: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2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虧損2,900萬元至4,25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淨利潤)為虧損3,100萬元至4,500萬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經審計淨利潤為虧損13,085.34萬元,扣非淨利潤為虧損13,444.43萬元。公司業績預告與經審計的淨利潤金額差異幅度較大,且未及時修正,於3月31日才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監管局決定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