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建元(600816.SH)發佈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於2023年9月15日分別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建元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23號)、《關於對王少欽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24號)、《關於對楊曉波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25號)、《關於對邵明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26號)。
經查,公司存在:重大合同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式且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未按規定披露、主要資產被質押、凍結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規定披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