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2日丨連雲港(601008.SH)公佈,公司於2023年11月22日收到控股股東連雲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口集團)轉送的連雲港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口控股集團)《關於同意江蘇連雲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有關事項的批覆》(雲港控股發〔2023〕128號)文件。港口控股集團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批覆了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有關事項,主要內容爲:
一、港口控股集團同意公司按雲港股份發〔2023〕58號請示中寫明的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方案,以現金方式收購控股股東連雲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蘇新蘇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40.00%股權、連雲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51.00%股權、新益港(連雲港)碼頭有限公司100.00%股權,轉讓價格以經連雲港市國資委備案的相關資產評估結果爲準,爲162,166.41萬元。
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將有關情況報港口控股集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