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傳媒(002343.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
智通財經APP訊,慈文傳媒(002343.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慈文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相關內容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報未嚴格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準確披露前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數據。
(二)公司2022年末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606.59萬元,系分別持有靈河影視製作(上海)有限公司20%股權、成都泛娛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30%股權。上述兩項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但公司未在2022年末評估相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三)公司2022年財務報表披露存在瑕疵。其中,涉及交易性金融資產100.31萬元、債權投資711.80萬元、合同負債2,725.46萬元存在報表項目列示不準確的情況,其他應收款、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應付款報表附註明細披露不準確。
(四)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監事會主席一人擔任總監票人,由股東代表一人擔任大會計票人,律師見證。上述參與監票、計票的人員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13號)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公司上述行爲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慈文傳媒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