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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603333.SH):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尚緯股份(603333.SH):法院判決實際控制人李廣勝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格隆匯 ·  04/15 04:20

格隆匯4月15日丨尚緯股份(603333.SH)公佈,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廣勝送達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次操縱尚緯股份的刑事判決如下:1、被告人李廣勝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2、被告人姜向東(時任董事會秘書)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3、被告人李廣勝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李廣勝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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