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團(01622)發佈公告,繼聯交所於2023年5月24日發出的復牌指引後,公...
智通財經APP訊,力高集團(01622)發佈公告,繼聯交所於2023年5月24日發出的復牌指引後,公司於2024年4月30日收到聯交所的一封函件,當中載列公司恢復股份買賣的額外指引,即下文第(e)段。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須履行以下復牌指引:
(a)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並說明任何審核修訂;
(b)對審核問題進行適當獨立法務調查、評估彼等對公司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c)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討,並證明公司已制定充足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
(d)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
(e)證明概無與集團管理層及╱或對集團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任何人士的誠信、能力或品格有關的合理監管疑慮,從而令投資者承受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
(f)向市場提供所有重大資料,以便股東及公司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