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中國北京證監局公告,針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合夥人張吉文、黎苗青在華揚聯衆數字技術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中的違規行爲,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此納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違規行爲涉及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不到位、實質性程序存在問題等多個方面,如未對相關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測試,存貨審計程序不充分等。這些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多項規定。
證監局要求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合夥人應關注執業風險,及時加強質量管理,確保執業質量,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在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得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