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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信披规定 联创股份(300343.SZ)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因違反信披規定 聯創股份(300343.SZ)及相關人員收到山東證監局警示函

智通財經 ·  05/20 05:58

聯創股份(300343.SZ)發佈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出...

智通財經APP訊,聯創股份(300343.SZ)發佈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山東聯創產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公司於2019年3月25日與北京信投惠通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北京信投)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北京信投擬對公司控股子公司山東華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新材)進行增資,累計金額不超過3.8億元,後於2019年3月29日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按協議實際支付增資款8,888萬元,並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公司僅於2019年4月9日披露了《關於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的公告》,未及時披露《戰略合作備忘錄》簽署情況及後續實際增資情況。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李洪國、時任總裁齊海瑩、時任董事會秘書胡安智應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李洪國、齊海瑩、胡安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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