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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再贷款有关通知正式下发,金融机构应对贷款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保障房再貸款有關通知正式下發,金融機構應對貸款臺賬的真實性負責

鈦媒體 ·  06/14 04:11

鈦媒體App 6月14日消息,從業內獲悉,人民銀行已向21家全國性銀行印發《關於設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採取“先貸後借”模式,按季度發放。金融機構於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遇節假日順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並報送上一季度發放的相關貸款臺賬。中國人民銀行對貸款臺賬進行審核,對於符合要求的貸款,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通知》還明確,金融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統籌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推動抓緊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機構應對貸款臺賬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騙取再貸款資金。對於存在相關問題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採取收回再貸款資金、取消參與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資格等處理措施。 (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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