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52,股票簡稱:*ST同洲)近期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涉及李偉等63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根據判決,*ST同洲需向這些投資者賠償損失共計2,737,517.11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52,142.48元。同時,法院准許投資者丁傑撤回訴訟。由於案件尚未結案,*ST同洲目前無法評估訴訟對公司財務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條資訊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2024年6月18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近期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涉及李伟等63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根据判决,*ST同洲需向这些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2,737,517.1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2,142.48元。同时,法院准许投资者丁杰撤回诉讼。由于案件尚未结案,*ST同洲目前无法评估诉讼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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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52,股票簡稱:*ST同洲)近期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涉及李偉等63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根據判決,*ST同洲需向這些投資者賠償損失共計2,737,517.11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52,142.48元。同時,法院准許投資者丁傑撤回訴訟。由於案件尚未結案,*ST同洲目前無法評估訴訟對公司財務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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