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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MAN Research Memo(2):Platform事業とTechnology事業を両輪に展開

APAMAN研究備忘錄(2):在平台業務和技術業務兩個方面展開

Fisco日本 ·  07/01 02:02

■APAMAN<8889>的業務概述

該集團旨在成爲在房地產市場提供以科技爲核心的創新服務的全球企業,開展平台業務(長租公寓管理、代理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科技業務(FC加盟店使用系統的費用、加盟費、廣告收入等)、其他業務(硬幣停車業務、fabbit設施的部分運營等)。2024年9月第二季度累計的業務細分構成比爲以平台業務爲主力業務佔營業收入的78.8%,而營業利潤則以平台業務吸收了科技業務及其他虧損部分爲主。由於科技業務的廣告活動集中在第二季度的搬家季節,因此利潤會傾向於下半年。其業務模式以存量型服務佔總銷售毛利的約7成,形成了穩定的收入結構。

1.平台業務

平台業務提供長租公寓業主的服務,包括長租公寓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業務、代理業務、相關服務業務等。其中,長租公寓管理業務是存量型收入,承接了公寓、公寓等不動產業主的長租公寓管理業務,並開展了委託經營業務(不動產業主借出不動產,該公司作爲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2024年3月末的長租公寓管理房間數爲8.8萬件,其中委託經營佔總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代理業務在“Apaman Shop”專賣店內進行代理業務,並在2024年3月末期間已展開72家商店。還作爲其他相關服務業務,向地產業主、承租人或FC加盟商提供附屬商品或服務(保險、應急服務、電力、互聯網、滅火器等),每個管理房間或入住者都力求最大化收益。

此外,子公司RE-Standard(株)於2021年9月開始了租借社宅業務。該業務是服務於正在尋找租借社宅物件的法人機構,爲他們提供了從尋找物件到合同手續等繁瑣的工作全權代理的服務。銷售額是租金收入和管理業務手續費550元/月(含稅),但由於將租借社宅物件借給不動產業主,然後將同一費用租借給承租人,實際上手續費成爲了該公司附加價值部分,表面上的利潤率較低。因此,該業務的戰略是提供附屬服務,如家居險、應急服務等,以積累每個合約的利潤。

2.科技業務

科技業務主要提供給Apaman Shop加盟店的核心繫統和反應服務(廣告收入),以及各種雲服務“SKIPS”(空房列表雲、內視雲、契約雲等),可提高業務效率並有助於客戶支持。2024年3月末期間,FC加盟店數量超過1,000家,成爲國內最大的店鋪※。此外,交易不動產業主數量(約20萬人)和管理/委託經營物品數量(約103萬間)也是國內最大規模的。

※第二名是Century 21 Japan<8898>的994家商店(2024年3月底),第三名是Ables株式會社的834家商店(2024年2月底,包括437家直營店)。

3.其他業務

其他業務包括硬幣停車業務。該業務借用物業業主擁有的設施作爲停車場,並以硬幣停車場形式提供服務。截至2024年3月底,停車位約有3,900個,該公司出資經營的Kinzen(株)還與其系統進行協作(共享停車場)。此外,還包括了一些fabbit設施(共享辦公室,主要是海外)的運營,不動產租賃,商業設施的運營管理等,但這些業務是非核心業務,正在逐步縮小。

(撰寫:FISCO客座分析師佐藤讓)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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