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彭國宇、總經理盧保山、財務總監溫琳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小崧股份未按規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且截至公司2023年年報發佈也未披露相關業績預告。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小崧股份、彭國宇、盧保山、溫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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