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贛鋒鋰業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涉嫌內幕交易“*ST江特”股票,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決定沒收公司違法所得110.53萬元,並處以331.59萬元罰款;對董事長李良彬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事起2020年關於江特電機的交易
而整個事件則源於2020年。
2020年8月12日,江特電機與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數量不超過江特電機總股本的30%,成爲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爲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次日,江特電機公開披露《關於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公告》,稱江特電機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隨後,贛鋒鋰業對江特電機開展盡職調查。
8月20日,江特電機再次公告,因與贛鋒鋰業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根據《證券法》規定,江特電機籌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在依法公開前爲內幕信息,根據該內幕消息的形成時間以及公開時間,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20年6月9日-2020年8月13日。
但在6月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該公司證券帳戶,並於6月23日-7月2日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2648.38萬元;一週後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萬元,獲利110.53萬元。賣出股票所得資金沉澱在贛鋒鋰業證券帳戶中。
上述交易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發生時間恰好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
因此根據證監會調查,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贛鋒鋰業”證券帳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股票。
屋漏偏逢連夜雨
而從行業和公司基本面看,公司也可謂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自2022年11月開始,鋰鹽價格從歷史高點60萬元/噸持續下探,電池級碳酸鋰最新報價爲9萬元/噸,跌幅達85%。受此影響,多家鋰礦、鋰鹽企業的業績、股價下跌。
今年一季度,贛鋒鋰業實現營業收入50.58億元,同比下降46.41%;淨利潤虧損4.39億元,同比轉虧,上年同期淨利潤23.97億元。報告期內,受鋰產品及鋰電池市場波動影響,公司產品銷售價格下跌。與此同時,公司股價、市值也雙雙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