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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控股:公司债权人应于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紅星美凱龍控股:公司債權人應於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久期財經 ·  07/11 01:53

久期財經訊,7月10日,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紅星美凱龍控股”)管理人發佈關於公司重整債權申報通知及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公告。

2024年7月2日,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2024)滬0115破90號《民事裁定書》,法院於2024年7月1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的(2024)滬0115破90號《決定書》,法院指定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的管理人。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的債權人應於2024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公司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24年9月12日13:45通過網絡在線視頻方式召開(具體參會方式由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會具體事宜將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公司的重整申請已被法院受理,後續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確定性。管理人將根據本次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並注意投資風險。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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