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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気料金支援の実施に伴う最終保障供給約款の特例承認申請について

關於批准電力費用支援並實施最終保障供應條款的特殊申請

中部電力 ·  07/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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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電力費用支援並實施最終保障供應條款的特殊申請

2024年07月18日
中部電力電力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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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向產業部長提出了批准申請,以支持簽訂最終保障供應條款(注1)的客戶的電費。

基於2024年6月21日岸田內閣總理大臣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針對高溫的緊急支援措施,我們將通過降低電費以幫助個人和企業。鑑於該措施的目的,即爲了向所有受援對象快速提供支援,我們已經獲得了一份來自能源與礦物資源局的請求。

爲了響應這一請求,我們決定在實施此項援助措施的同時,實施減免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即從2024年8月使用的最終保障供應費中減去10月使用費(計費爲2024年9月使用費至11月使用費,以下同)。

具體而言,對於通過最終保障供應方式簽訂合同的高壓客戶,我們將從2024年8月的抄表日期至10月的抄表日期前一天使用的電力中,按1千瓦時2.0元(含稅)的燃料費調整單價,分別減去2024年10月的抄表日期至11月的抄表日期前一天使用的電力中,按1千瓦時1.3元(含稅)的燃料費調整單價。(注2)

在應用本措施時,客戶本人無需進行任何手續。此外,我們將在每個月的抄表通知中告知客戶,本措施已應用於費用的減少。(具體請參見"電費使用量通知(最終保障供貨費)樣本",附錄1。)

另外,由於該措施是緊急的臨時措施,因此根據電力業法第20條第2款第1項(注3)的規定,我們已以最終保障供應約款以外的供應條件的形式申請獲得批准。

一旦獲得經濟產業大臣批准,我們將再次通知客戶。

(注1)最終保障供應是指在從任何一家零售電力供應商處無法獲得電力供應的客戶,該產品由一般輸電配電企業保證其電力供應。最終保障供應針對特定高壓和超高壓客戶。對於低壓客戶,擔任供應義務的是名義(例舊一般電力公司的零售部門轉移的企業。在我們掌管的範圍內,這是"中部電力Futureize公司"。)

(注2)在模型導出中(使用電力量爲20,000千瓦小時/月),每月將減少40,000日元(10月的使用費爲26,000日元)。

(注3)電力業法第20條第2款第1項一般輸電配電企業,不得通過最終保障供應約款以外的供應條件而進行最終保障供應。但是,在最終保障供應約款由於難以具體實施某些特殊情況時,如果使用經濟產業大臣批准的供應條件進行最終保障供應,則不受此限制。

請參閱附錄

  • "電費使用量通知(最終保障供貨費)樣本"[PDF:212 KB]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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