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リソル Research Memo(6):再生エネルギー事業によりサステナビリティ経営を実践

利亞索研究備忘錄(6):通過再生能源項目實踐可持續經營

Fisco日本 ·  07/19 00:06

■關於Risol Holdings<5261>的業務內容

5. 再生能源業務

再生能源業務是,在集團的高爾夫球場的土地和建築等上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開展售電和自家消費的兩項業務。這兩項業務都在持續推進脫碳行動,是一項“對地球友好”的可持續性經營實踐。在售電業務中,運營2021年開發的“Risol no Mori”內1.5MW太陽能發電設備,並於2023年度實施了年產約140萬KW的售電。在自家消費方面,通過在2020年於“Risol no Mori”開始運作的日本首例地產地消能源系統,與東京電力控股<9501>等一起,共同獲得了“令和3年度新能大獎”分散式新能先進模型部門“新能財團會長獎”的殊榮。2023年,在運營高爾夫球場的地方,將在3個高爾夫球場(“Spa&Golf Resort Kudamatsu”、“Chukyo Golf Club Ishino Course”和“Setouchi Golf Resort”)開始“太陽能汽車停車棚”業務。太陽能汽車停車棚業務是,在高爾夫球場的停車場等地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擴大設施的自家消費、災害時的應急電源、未來預計普及的電動汽車(EV)電池充電用電源的利用,並考慮擴大到集團高爾夫球場。今後,將利用以往的經驗,展開以高爾夫球場爲中心的地產地消型業務,實踐“對地球友好”的企業集團。

6. 投資再生事業

該公司利用在房地產開發上積累的專業知識,對保養所、別墅、高爾夫球場、遊離資產等不動產進行再生,並根據不同時期的情況,決定是讓各項業務繼續保持,爲利潤做出貢獻,還是通過投資再生業務提高其價值並獲得銷售盈利。由於收益水平每年變化很大,因此很難理解其重要性。但是,如果出售再生資產,則可以獲得相對較大的收益。因此,在運營業績低迷時,投資再生業務是一個重要的收益要素,可以支持全面業績,並作爲資金籌集來源,爲集團穩定收益提供支撐。目前,運營業務處於強勁增長的狀態,包括回歸的旅遊需求在內,正在穩妥推進未來的收購。

(作者:華富證券客座分析師宮田仁光)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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