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ST聆達(300125.SZ)公告稱,公司通過自查發現,公司和子公司爲第三方提供了擔保,涉及擔保金額1600萬元,該擔保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構成違規對外擔保。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9.4第(五)條及9.5條的規定,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本條資訊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2024年7月19日,ST聆达(300125.SZ)公告称,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和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了担保,涉及担保金额1600万元,该担保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4第(五)条及9.5条的规定,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条资讯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2024年7月19日,ST聆達(300125.SZ)公告稱,公司通過自查發現,公司和子公司爲第三方提供了擔保,涉及擔保金額1600萬元,該擔保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構成違規對外擔保。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9.4第(五)條及9.5條的規定,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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