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7月31日ST鼎龍公開信息顯示,鼎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龍學勤、副總經理王小平、財務總監徐淑軍因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1月31日,ST鼎龍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盈利0元至500萬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2023年淨利潤修正爲虧損550萬元至820萬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經審計淨利潤爲虧損約707.54萬元。公司業績預告和年度報告披露的2023年淨利潤盈虧相反,且未及時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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