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龍宇(603003.SH)公告,公司獨立董事何曉雲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智通財經APP訊,*ST龍宇(603003.SH)公告,公司獨立董事何曉雲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何曉雲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4〕310 號),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何曉雲 你作爲上海龍宇數據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未勤勉盡責,未在 2023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及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報告中真實反映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220 號)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220 號)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