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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煤矿山设备(苏州德龙激光股东)收到通报批评,违规减持

江蘇中煤礦山設備(蘇州德龍激光股東)收到通報批評,違規減持

金融屆 ·  08/02 05:07

內容:2024年-7月-26日,上交所發佈公告,通報批評了蘇州德龍激光的股東江蘇中煤礦山設備(以下簡稱中煤設備)。

經查,中煤設備在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以低於蘇州德龍激光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進行了集中競價交易,合計減持了134,56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13%,減持金額爲3,535,658.52元。這與中煤設備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的承諾違背,即在限售期限屆滿後2年內,其減持價格不會低於發行價格。

中煤設備的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三條以及《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有關規定。公司已在監管督促下購回了減持的134,567股,並承諾將購回股票產生的價差全部上繳公司。

上交所在查看了中煤設備的申辯意見後,認爲其不熟悉減持規則和前期承諾、不存在主觀故意等,不影響其違反自身承諾的責任承擔。因此,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2.7條的規定及《上交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中煤設備實施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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