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8月12日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703民初2321号】。
另据天眼查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8月9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在岱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浙0921民诉前调1298号。8月7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703民初2216号。8月2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706民初3174号。
此外,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8月1日,被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青0103执2810号,执行标的188291元。7月31日,被伊吾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新2223执241号,执行标的5886151元。7月23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豫02执1077号,执行标的2443071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成立于1962年,位于开封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9.5834%、20.4166%,所属集团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企业注册资本125654.41987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5654.41987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光明,任职企业1家,总经理为姚景浩,任职企业1家。
據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被告,於2024年8月12日將在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號:(2024)蘇0703民初2321號】。
另據天眼查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今年以來涉及案件多起。8月9日,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被告,在岱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號爲(2024)浙0921民訴前調1298號。8月7日,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被告,在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號爲(2024)蘇0703民初2216號。8月2日,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因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糾紛被告,在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號爲(2024)蘇0706民初3174號。
此外,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還多次被列爲被執行人。8月1日,被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列爲被執行人,案號(2024)青0103執2810號,執行標的188291元。7月31日,被伊吾縣人民法院列爲被執行人,案號(2024)新2223執241號,執行標的5886151元。7月23日,被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爲被執行人,案號(2024)豫02執1077號,執行標的2443071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成立於1962年,位於開封市,是一家以從事建築安裝業爲主的企業,股東爲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79.5834%、20.4166%,所屬集團爲中國化學工程集團。企業註冊資本125654.419879萬人民幣,實繳資本125654.419879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爲李光明,任職企業1家,總經理爲姚景浩,任職企業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