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8月5日獅頭股份公開信息顯示,董事長吳家輝、副總裁方賀兵、徐志華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獅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獅頭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情形:一是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方賀兵發生的資金佔用事項。二是公司在2022年至今的定期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西麗實業重慶有限公司發生的資金佔用事項。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由證券之星根據公開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網信算備310104345710301240019號),與本站立場無關,如數據存在問題請聯繫我們。本文爲數據整理,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