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被處以罰款5000元
2024年08月01日,深圳市郵政管理局就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遞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企業(個人)名稱: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前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燕羅街道塘下湧社區工業大道158號D棟101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
三、主要事實
經查實,當事人在未徵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快遞投遞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
四、行政處罰內容
罰款5000元
五、責令改正的具體要求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
承辦單位:深圳市郵政管理局
公開日期: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