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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处以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先控捷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信息披露義務被罰,被全國股轉公司處以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金融屆 ·  08/15 19:01

金融界2024年08月15日消息,全國股轉公司發佈公告,先控捷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控電氣)以及相關責任主體陳冀生,馬永傑、呂澤鋒因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處以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公告,對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進行。闡述的內容主要是,2007年先控電氣時任董事、總經理陳冀生替他人代持股份,2015年公司申請掛牌時存在上述尚未解除且未披露的股份代持。到2016年的定向發行中,發行對象馬永傑、呂澤鋒替他人代持股份,這種情況也未及時披露。

先控電氣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時任董事、總經理陳冀生以及發行對象馬永傑、呂澤鋒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構成了違規行爲。對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詳述,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主體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並吸取教訓,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全國股轉公司將進一步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對於這次懲戒,全國股轉公司將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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