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4日,萊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披露了,有關出售持有位於新界元朗十八鄉路及大棠路物業的兩家聯營公司餘下股權的須予披露交易。此次交易總額6188萬港元,交易完成後,預計虧損約1.091億港元。
據公告稱,萊蒙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賣方)、Leading Model Limited(買方A)及萊蒙國際訂立英兆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且買方A同意自賣方購買英兆銷售股份及轉讓英兆出售貸款,代價爲5970萬港元。
與此同時,賣方、Master Best Limited(買方B)及萊蒙國際訂立寶臨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且買方B同意自賣方購買寶臨銷售股份及轉讓寶臨出售貸款,代價爲218萬港元。
其中,買方A和買方B均爲嘉裏建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在英兆完成及寶臨完成前,英兆及寶臨分別由萊蒙國際持有10%權益,作爲聯營公司併入綜合財務報表。在英兆完成及寶臨完成後,萊蒙國際將不再持有英兆及寶臨的任何權益。
資料顯示,英兆及寶臨的主要資產爲分別位於新界元朗十八鄉路的地塊A及大棠路的地塊B的開發用地。預計開發地塊A及地塊B的建築面積分別約爲24.50萬平方呎及3.64萬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