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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朱晓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金安國紀:朱曉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9/11 13:00

證券之星消息,9月11日金安國紀公開信息顯示,朱曉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金安國紀於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關於簽署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協議的公告》(以下簡稱《增資公告》)顯示,金安國紀與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金板)、朱曉東、撫州市鵬高科技中心(有限合夥)簽署《關於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資協議》(以下簡稱《增資協議》),約定金安國紀通過增資方式取得上海金板60%股權,朱曉東承諾上海金板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分別實現扣除非經常損益歸屬於母公司的稅後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後淨利潤)2,500萬元、3,500萬元、6,600萬元、8,000萬元,如上海金板未能達到承諾的扣非後淨利潤,則朱曉東應對金安國紀進行現金補償。《增資協議》約定前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爲第一個結算期,2024年爲第二個結算期。金安國紀於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關於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公告》顯示,經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上海金板第一個結算期合計實現扣非後淨利潤101.65萬元,未完成當期業績承諾。根據《增資協議》約定及公告,朱曉東應當於2024年5月25日前向金安國紀支付7,000萬元現金補償。截至目前,朱曉東未按照公開披露信息履行相關業績補償承諾。

處罰決定如下:

對朱曉東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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