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拉卡拉兩家分公司接連被罰。9月,中國人民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因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規定,被罰款10萬元。10月,中國人民銀行河北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規定,被罰款3萬元。
今年以來,拉卡拉已收到多張罰單。
2024年3月,拉卡拉因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以及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被國家外匯管理總局給予警告,並處13.81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1105.55元,合計罰沒13.91萬元。
2024年8月,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卡拉」)成都分公司被警告,被合計罰沒近390萬元。
2024年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公開披露了對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處以罰款406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落實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要求;未將商戶資金結算至其同名銀行結算帳戶」。拉卡拉今年以來合計被罰金額超1800萬元。
隨着《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實施落地,不斷督促着非銀行支付機構合規開展業務。
央行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監管力度也在不斷加強。從罰單情況來看,大額罰單頻發,特別是特約商戶管理和收單帳戶結算等合規問題頻發。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告訴WEMONEY研究室,近年來,第三方支付行業大額罰單頻出,特約商戶管理、收單帳戶結算等成爲支付機構受罰的重災區,拉卡拉違規事項也體現了此類特徵。
業內人士認爲,支付機構作爲金融基礎設施的關鍵部分,必須嚴格遵守監管要求,確保交易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安全。
拉卡拉不僅是罰單纏身,近年來仍處於轉型中。
公開資料顯示,拉卡拉成立於2005年,於2011年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於2019年4月25日登陸深交所,是國內首家數字支付領域上市企業。
日前,拉卡拉發佈2024半年業績報告。上半年,拉卡拉實現營業收入29.82億元,同比增長0.45%;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4.19億元,同比下降了17.98%,對此,拉卡拉表示主要受去年同期投資收益較高的因素影響;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母淨利潤爲4.12億元,同比增長45.86%。
業務方面,2024年上半年,拉卡拉數字支付業務支付交易規模2.15萬億元,其中,掃碼交易金額爲6738億元,同比增長28%,佔整體比重的31%;銀行卡交易金額爲1.48萬億元,同比減少15%。
科技服務方面,拉卡拉上半年科技服務收入1.7億元,同比下降了16.89%。其中,金融科技業務收入爲0.71億元,同比增長2.41%;數字科技服務收入爲0.42億元,同比下降5.92%;其他科技服務收入爲0.57億元,同比下降37.06%,主要是信用卡營銷推廣服務收入減少。
從拉卡拉業績披露的整體信息來看,數字支付和科技服務仍然是拉卡拉業務中的「重頭戲」。隨着人民銀行259號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落地,銀行卡收單市場不可避免地開始收縮。在2024年上半年,拉卡拉銀行卡交易金額爲1.48萬億元,同比減少15%。拉卡拉在業績中指出,這主要是受行業整體下行影響,但降幅低於行業水平,公司市場份額有所提升。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日益嚴格的監管環境,拉卡拉作爲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之一,更需加強產品創新,提升服務質量。(文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