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5日福安藥業公開信息顯示,TING HE、WEI GUO CHEN、SHI YUAN ZHU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19年9月5日,福安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安藥業」)與SHIYUANZHU、TINGHE、RedRealtyLLC簽署《股權購買和增資協議》,福安藥業以7,300萬美元取得RedRealtyLLC51%的股權。2020年12月28日,福安藥業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國有限公司與SHIYUANZHU、TINGHE、RedRealtyLLC簽署《關於RedRealtyLLC之股權購買和增資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根據《補充協議》,SHIYUANZHU承諾RedRealtyLLC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分別不低於600萬美元、2,200萬美元和3,000萬美元。如果承諾期RedRealtyLLC業績實現率不足50%,福安藥業有權要求SHIYUANZHU和TINGHE回購福安藥業持有RedRealtyLLC51%的股權。2021年8月27日,福安藥業披露《關於簽署<股權回購協議>的公告》,鑑於RedRealtyLLC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實現的淨利潤爲-22,663.68美元,未能實現承諾的600萬美元,根據《補充協議》的相關條款並經協商一致,福安藥業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國有限公司與SHIYUANZHU、TINGHE、RedRealtyLLC、WEIGUOCHEN於2021年8月27日簽署《股權回購協議》,約定SHIYUANZHU以9,300萬美元回購RedRealtyLLC51%的股份,TINGHE和WEIGUOCHEN就上述回購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截至本紀律處分決定書出具之日,SHIYUANZHU、TINGHE和WEIGUOCHEN未按照公開披露的信息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處罰決定如下:
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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