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13日瑞和股份公開信息顯示,董事長李介平、總裁李冬陽、副總裁林望春、副總裁戚鯤文、副總經理陳如剛、陳延、王償和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深圳瑞和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公司治理、財務會計覈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規範的情形。我局已對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216號)。公司董事長李介平,總經理李冬陽,時任財務總監陳如剛、王償和、林望春,時任董事會秘書陳延、戚鯤文對上述相關信息披露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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