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8日丨綠色能源科技集團(00979.HK)發佈公告,於2024年11月18日,公司已出售其於卓福有限公司(卓福,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持有香港放債人牌照)的全部股權予一名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董事會認爲,出售事項乃集團將其資源自放債業務轉撥至其他更有利可圖的業務分部及╱或增長潛力較高的新項目的良機。董事會亦認爲,終止業務不會對集團的營運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格隆汇11月18日丨绿色能源科技集团(00979.HK)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18日,公司已出售其于卓福有限公司(卓福,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的全部股权予一名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乃集团将其资源自放债业务转拨至其他更有利可图的业务分部及╱或增长潜力较高的新项目的良机。董事会亦认为,终止业务不会对集团的营运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格隆匯11月18日丨綠色能源科技集團(00979.HK)發佈公告,於2024年11月18日,公司已出售其於卓福有限公司(卓福,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持有香港放債人牌照)的全部股權予一名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董事會認爲,出售事項乃集團將其資源自放債業務轉撥至其他更有利可圖的業務分部及╱或增長潛力較高的新項目的良機。董事會亦認爲,終止業務不會對集團的營運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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