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8日丨太平洋航運(02343.HK)公佈,於2024年11月28日,太平洋航運的全資附屬公司(即買方A及買方B)與聯合賣方(作爲建造方)訂立兩份條款大致相同的造船合約,以建造兩艘雙燃料甲醇乾散貨船("貨船A"及"貨船B",統稱"該等貨船"),所涉總代價約爲9300萬美元(各自爲一項"交易",統稱"交易事項")。
預期該等貨船的代價將以集團現金儲備及╱或透過銀行借款於該等貨船交付前撥付。聯合賣方預期貨船A及貨船B的預計交付日期將分別爲2028年12月或之前及於2029年上半年內。
太平洋航運一直採取措施降低其現有乾散貨船的碳排放密度,並準備過渡至全新的低排放貨船及燃料,以實現於2050年之前全面脫碳的長遠目標。誠如公司於2022年10月所公佈,在對各種潛在綠色燃料進行可行性評估後,集團認爲,綠色甲醇是目前最適合其第一代低排放貨船的低碳航運燃料。由於該等貨船均爲雙燃料低排放貨船,可同時使用綠色甲醇及傳統燃油雙燃料運行,因此訂立上述造船合約與集團致力開發具商業可行性及高效率的雙燃料低排放貨船,以及集團旨在於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的過渡策略不謀而合。該等貨船將會是公司第一代低排放貨船,用作降低現有船隊的碳排放密度。此雙燃料功能爲公司提供了靈活性和選擇性,並憑藉節省成本增強公司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