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3日,宏基資本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將出售旗下物業A及物業B,涉及總代價約爲1.635億港元。此次出售預計於2025年4月30日下午五時前完成,且須獲得股東批准。
據公告,宏基資本出售的物業包括宏基資本大廈27樓及1樓P11、P12、P13及P14號停車位(物業A),以及宏基資本大廈28樓及1樓P7、P8、P9及P10號停車位(物業B)。物業A的代價爲8176.32萬港元,初步估值爲8460萬港元;物業B的代價同樣爲8176.32萬港元,初步估值爲8530萬港元。出售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按揭貸款約1675.5萬港元,並預計帶來收益2753.5萬港元,但同時將導致每年租金收入減少102.7萬港元。
付款條款方面,買方需支付初始按金408.816萬港元,進一步按金同樣爲408.816萬港元,餘款爲7358.688萬港元於完成時支付。若交易未能完成,賣方需支付相當於代價10%的終止費,即1635.264萬港元。違約條款規定,若買方違約,其支付的按金及其他款項(最高爲代價的10%)將被沒收;若賣方違約,則需退還所有已付按金,買方有權追討損害賠償。
此次交易的買方爲德國寶(香港)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產品設計、製造、銷售及市場推廣以及國際進出口業務,最終實益擁有人爲陳國民先生。宏基資本的業務涵蓋房地產發展、房地產投資、建材分銷以及資產、投資及基金管理。賣方分別爲榮顯企業有限公司(物業A的賣方)和智譽發展有限公司(物業B的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