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黄山旅游: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黃山旅遊:公司目前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證券之星 ·  12/04 18:00

證券之星消息,黃山旅遊(600054)12月04日在投資者關係平台上答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請問董秘,貴公司是否與管委會重新簽訂特許經營權?還有特許經營權不超過30年是否與門票協議的40年衝突?按照新的規定,門票協議是否只剩2年?如果公司在特許經營權競標失敗,是否意味着公司將無法經營黃山風景區業務?貴公司的酒店與索道業務將作爲固定資產將進行補償轉讓?
黃山旅遊董秘:您好!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授權管理黃山風景區門票事宜協議的批覆》(皖政秘〔1996〕207號),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與公司於1996年簽訂了《關於授權管理黃山風景區門票事宜的協議》,期限40年。本次《黃山風景區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主要是針對黃山風景區範圍內服務類、活動類、品牌類以及其他類特許經營的授權和監督管理活動作出相關規定,不涉及黃山風景區門票。公司將根據該事項後續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
投資者:請問董秘,貴公司是否存在出借股票?管理層否持有本公司股票?貴公司十幾年沒有出現過龍虎榜,是否意味着公司股票邊緣化,貴公司是否有退市計劃?
黃山旅遊董秘:您好!公司目前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
投資者:請問董秘,貴公司1996年簽訂的黃山風景區使用權面積有多大?包括山上哪些景區,既然已經簽訂租借黃山風景區,並且每年上交費用,請問爲什麼還要上交資源使用費用,貴公司上市是因爲風景區資源,爲什麼到最後成酒店索道業務,還要交資源使用費用?
黃山旅遊董秘:您好!2006年,國務院頒佈《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與經營者簽訂合同,依法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經營者應當繳納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本次《黃山風景區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旨在進一步規範黃山風景區經營管理活動。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
投資者:董秘,您好,根據貴公司公告,說後續待黃山風景區特許經營管理實施細則及黃山風景區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具體徵收範圍和標準出臺後,將根據該辦法與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並執行。請問董秘,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是管理標準出臺後,將根據該辦法與管委會簽訂特許經營權30年?還是另外談判簽訂年限?
黃山旅遊董秘:您好!公司將根據該事項後續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