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2月4日寶馨科技公開信息顯示,王思淇、左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2月8日,江蘇寶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的《關於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顯示,公司董事長王思淇、副董事長兼總裁左越計劃自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增持公司股份,擬合計增持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含)且不超過2,000萬元(含)。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的《關於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計劃實施結果的公告》顯示,王思淇和左越在增持期間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計劃完成率爲0。
處罰決定如下:
對江蘇寶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王思淇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江蘇寶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副董事長兼總裁左越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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