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5日丨瑞鑫國際集團(00724.HK)公告,楊俊傑先生已不再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公司的授權代表之一。
董事會欣然宣佈,黎碧芝女士已獲委任爲(i)授權代表之一;(ii)公司的公司秘書;及(iii)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上述委任將共同自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
格隆汇12月5日丨瑞鑫国际集团(00724.HK)公告,杨俊杰先生已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的授权代表之一。
董事会欣然宣布,黎碧芝女士已获委任为(i)授权代表之一;(ii)公司的公司秘书;及(i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上述委任将共同自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
格隆匯12月5日丨瑞鑫國際集團(00724.HK)公告,楊俊傑先生已不再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公司的授權代表之一。
董事會欣然宣佈,黎碧芝女士已獲委任爲(i)授權代表之一;(ii)公司的公司秘書;及(iii)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上述委任將共同自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
使用瀏覽器的分享功能,分享給你的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