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暉電氣」)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證監局」)的《決定書》,指出公司在儲能業務收入和成本覈算方面存在不規範問題,導致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獨立董事蔣淑玲女士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並提交《獨立董事督促函》(以下簡稱「《督促函》」),要求公司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 財務覈算規範:公司需對儲能業務收入確認和成本覈算保持嚴謹性和合規性,嚴格按照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覈算,提升會計覈算規範水平。
- 資金管理:基於募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的問題,公司需強化資金及內部業務流程管控,提升規範運作意識,確保上市公司合規經營。
- 法律法規學習:督促全體管理層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範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理解。
- 整改報告:認真做好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按時向監管部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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