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財經訊,12月12日,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紅星美凱龍控股」)發佈關於對公司債券增信措施的情況說明及增信出質人關於債券增信措施的承諾函的公告。
2024年7月2日,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紅星控股」)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2024)滬0115破90號《民事裁定書》,法院於2024年7月1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的(2024)滬0115破90號《決定書》,法院指定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的管理人。
爲便於債券持有人了解具體情況,近日,紅星控股就公司債券增信措施出具了情況說明,具體爲:
作爲相關增信措施的出質人,近日,上海紅星美凱龍置業有限公司、上海洪美置業有限公司、上海瓏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奕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剴幸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彭凱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不可撤銷地作出了關於債券增信措施的相關承諾(公司債券增信措施未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