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2月18日望變電氣公開信息顯示,重慶望變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代萍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34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查明的事實,重慶望變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3月公告的《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招股說明書》披露募投項目「智能成套電氣設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智能成套項目)建設工程投資額爲22,032萬元,該項目可研報告明確其中辦公樓投資額爲2,240萬元。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並實施新募投項目的公告》,智能成套項目建設工程投資額調整爲19,492.10萬元,辦公樓投資額調整爲2,740.86萬元。截至2024年6月末,智能成套項目辦公樓實際投資2,511.06萬元,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檢查發現,上述辦公樓未按計劃用於智能成套項目,而是供公司管理總部辦公使用,與《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招股說明書》披露不一致,也未履行相應的變更程序。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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