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0日,中建西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爲合併報表範圍內各級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1億元的銀行綜合授信擔保額度。
具體來看,西部建設對中建西部建設集團第八(上海)有限公司提供1.5億元擔保額度,對中建西部建設貴州有限公司提供1億元擔保額度。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等,保證期間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後三年止。
2024年12月19日,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支行簽署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爲八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支行的授信業務提供擔保,最高擔保金額爲10,000萬元。本次擔保額度在公司對八公司的擔保授信額度範圍之內。
2024年12月19日,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支行簽署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爲貴州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支行的授信業務提供擔保,最高擔保金額爲8,000萬元。本次擔保額度在公司對貴州公司的擔保授信額度範圍之內。
西部建設表示,公司本次爲子公司八公司、貴州公司提供擔保主要是爲了保證其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符合公司整體利益。由於被擔保人爲公司全資子公司,擔保風險總體可控,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截至公告日,西部建設尚未到期的對外擔保總額爲3.5億元。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發生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